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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尾气检测

环保尾气检测

   为加大对车辆尾气的检测,市人居环境委实施在用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新标准。

  据市人居环境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实施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后,部分安检机构受场地、环境等因素的限制,不再具备尾气检测功能。因此,车主可以在具有排气检测功能的安检机构做尾气检测,也可在独立的环保检验机构做尾气检测。

  据该负责人介绍,过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包括制动、灯光、尾气、车速、侧滑、外观等6个项目。实施简易工况法后,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将由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机构承担,排气定期检测不再列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

■ 环保标志到期但年审期限未到无需检测尾气

  车辆所领取的环保标志有效期与年审期限不一致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尾气检测:

  环保标志已到期、但年审期限未到期的,无需进行尾气检测,环保标志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年审期限,已领取的环保标志在车辆年审期限前可继续使用,无需检测换标。车主如有需要,可凭机动车行驶证到各环保标志发放点直接领取有效期至年审期限的环保标志。

  环保标志未到期、但年审期限已到期的,也无需进行尾气检测,已领取的环保标志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环保标志期满后再按规定的车辆年审周期进行尾气检测。

  ■ 在环保标志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含当月)检测

  新条例规定对排气定期检测车辆送检时间做出如下规定: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有效期与车辆年审检验期限一致。在用机动车应当在环保标志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含当月)按规定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例如:环保标志在2013年5月到期的,可在2013年3月、4月、5月内任意一个工作日,到全市任意一家机动车环保检测站进行排气定期检测。检测合格的领取相应的环保标志,环保标志有效期与年审检验期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