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广东省环保厅发布公告,延缓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的时间点,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实施时间。其中,珠三角各地实施时间原则上不迟于2015年12月31日,其他地区不得迟于2016年6月30日。
广东省环保厅本次发布的《关于做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表示,自今年3月1日珠三角地区对新车执行国五排放标准之后,总体进展顺利,但也碰到了一些具体问题。为进一步扎实、稳妥做好国五排放标准的实施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顺德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的具体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通知明确指出,原则上,珠三角各地实施时间不迟于2015年12月31日,其他地区不得迟于2016年6月30日。并强调,凡之前文件与本次通知不一致,以本次通知为准。广东省环保厅本次发布的《关于做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表示,自今年3月1日珠三角地区对新车执行国五排放标准之后,总体进展顺利,但也碰到了一些具体问题。为进一步扎实、稳妥做好国五排放标准的实施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顺德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 际情况,确定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的具体时间,并向社会公告,文件如下。
